冷冻胚胎 老人索要胚胎被拒
Date:2014-05-16 17:39:33 来源:互联网 访问:
昨天,记者从人民网获悉,这对小夫妇是双独。2011年结婚,由于一直未孕,两人到南京一家三甲医院做了试管婴儿手术。前期试管培育受精已全部完成,就等着植入胚胎手术。然而在2013年3月20日,他们驾车回女方娘家吃
昨天,记者从人民网获悉,这对小夫妇是“双独”。2011年结婚,由于一直未孕,两人到南京一家三甲医院做了“试管婴儿”手术。前期试管培育受精已全部完成,就等着植入胚胎手术。然而在2013年3月20日,他们驾车回女方娘家吃饭,返程途中遭遇车祸,两人因此丧命。
这场飞来横祸,4位失独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,精神陷入崩溃。为此,老人们与医院交涉,想要回胚胎。
据悉,老人提出的要求遭到了医院的拒绝。原因就在于,冷冻胚胎取出来没有别的用途,只能用来代孕,而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。为了延续血脉,李家老人最终决定诉诸法院,要求法院判给自己对冷冻胚胎的处置权。随后,记者就此咨询了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生殖医学中心凌秀凤主任,她告诉记者,根据国家法律规定,代孕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,是不被允许的。
在南京
10万冷冻胚胎待唤醒
据悉,根据原卫生部的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35岁以下的妇女第一次移植胚胎数量不得超过2个,35岁以上或第二次移植可以放3个。那么,没有移植的胚胎就放在液氮罐里冷冻保存,静静沉睡。南京全市估计至少有10万冷冻胚胎。这些冷冻胚胎,都装在-196摄氏度的液氮罐中。
记者问,如果老人取回胚胎,是否可以妥善保管呢?南京市卫生局法监处胡晓翔处长表示,由于技术上的难题,一旦离开医院,冷冻胚胎将归于毁灭。
凌秀凤主任表示说,以前在签订知情同意书时,都已经清楚说明,如果前期的试管婴儿成功后,剩余的冷冻胚胎医院可代为保存一年。如果患者没有缴纳1800元每年的维护费用,这些胚胎将被销毁。
一般来说冷冻胚胎解冻后的存活率能够达到90%以上。”
失独夫妇
索要冷冻胚胎为二胎
凌秀凤主任坦言,在单独二胎没放开之前,该生殖医学中心也曾有夫妇前来索要胚胎,希望再次怀孕。据悉,这对夫妻已经46岁了,由于他们的独生子因为车祸去世了。
虽然沉浸在痛苦当中,但他们想到曾经在医院保留过冷冻胚胎,因此,他们致电医院,询问是否可以用其中的冷冻胚胎进行再次受孕。
到了今年,江苏单独二胎放开之后,该中心也接到不少曾经进行生殖辅助技术的夫妻来电咨询,他们也希望通过此种方法再次怀孕。
凌秀凤表示,这样的电话最近一段时间还真接到了不少。“在进行第二次手术的时候,这些夫妻必须出具计生部门的准生证才可以再次进行生殖辅助技术。”凌秀凤如是说。
老人有没有
所有权和处置权?
本案例的当事人4位老人是否拥有对冷冻胚胎的所有权和处置权?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胡晓翔坦言,用个通俗的比喻来说,一个人上街买刀,是不是被允许?显然是可以的。但至于这个人买刀是不是用来砍人或杀人,这根本是两码事,不能混为一谈。因此不能剥夺他人买刀的权利。胡晓翔认为,本案例中的4位老人拥有对胚胎的所有权和处置权。
取了胚胎以后做什么用呢?这个自然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它。另外,不排除有些地区的习俗就是不能将自己的骨肉流落在外,他们想亲自将骨肉埋进祖坟里,如果老人们有这样的想法,应是被允许的。因此,医院简单粗暴地认为,老人就是拿胚胎去代孕,是一种猜测,而非事实。如果老人真的去代孕了,那么自然有相应的法律来约束和规范他们,医疗机构不能越俎代庖。
通讯员 孔晓明 钱莹
金陵晚报记者 苏丽萍
无锡宜兴一对年轻夫妻在一场惨烈的车祸中去世,两家顿时只剩下4位可怜的老人。就在这时,老人们想起小夫妻出事前正在做试管婴儿,冷冻胚胎就储存在江苏一家三甲医院。他们想拿回这些冷冻胚胎,为两家人保住最后的“血脉”。可是,医院却没有同意。
老人们对冷冻胚胎有没有处置权?即便能够拥有,老人们是否有条件保存?南京又有多少夫妇选择冷冻胚胎?昨日,记者就这些疑问进行了采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