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叔嫂畸形恋”碎尸案开庭 现场被告淡定描述残忍过程
Date:2014-09-21 12:01:14 来源:互联网 访问:
他很凶残,对相恋七八年的嫂子痛下杀手,而后分尸、抛尸;但他逃亡前把所养的小狗托付邻居照顾。18日天,发生于今年1月的叔嫂畸形恋碎尸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。公诉机关指控,2006年以来,陶玉平与他嫂
庭审对话
被踢下床,就拿榔头砸她头
庭审中,公诉人、法官、辩护律师就案件细节,讯问了陶玉平。
问:你与被害人刘某是什么关系?
答:她是我女朋友。
问:除了这个外,还有什么关系?
答:叔嫂关系,她是我嫂子。
问:你们平时关系怎么样?
答:平时挺好的,就是有时我在外面喝了酒,回来就会吵架。
问:案发的前一晚,你干了什么?
答:没什么,就是跟朋友去喝酒。
问:回到住处后,发生了什么?
答:回来后,就和她吵起来。她躺在床上,我不理她。不知道为什么,她突然踢我一脚,把我踢到床下。那时候,我心里很烦,之后就看到床底下的锤子(指榔头)。我拿起锤子,犹豫了一下,最后砸下去了……
问:你为什么要砸她?
答:她一天到头吵,我心里很烦。那天我喝醉了,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我不是故意杀她,真的不是故意杀她。
问:你为什么要分尸?
答:害怕。
问:害怕什么?
答:害怕被抓。
问:你说跟刘某关系还行,为何要杀她?
答:我自己都想不清楚。我跟她没有积怨,以前跟她吵完后就到外面玩,玩完怨气也就消了。可能是因为把我踢到床下,就这个行为。
律师辩护
现有证据不足以定案
庭审中,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作案工具等物证、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、理化检验报告,以及陶玉平的供述等证据。其中,尸检报告称,因头部尸块尚未找到,总体损伤情况难以判断,死因难以确定。
为陶玉平辩护的法援律师称,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达到证据标准,大部分证据存在合法性问题,不能作为定案证据。本案证据有待进一步侦查、充实。
对此,公诉人认为,此案证据环环相扣,已经形成证据锁链,而且被告人已经认罪,这已经证实犯罪事实的确定。辩护人没有拿出重要的实证来推翻本案犯罪事实,辩护人的说法站不住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