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判决书中,程小伟、潘永泉、李迎彬、李龙春等四人多次供认,他们之所以对多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,都是因为受到了吴岩、张思亮等正式警察的指使。对于这一指控,吴岩等正式警察均未否认。
7人被判刑讯逼供罪 4人非公职人员
2013年12月26日,经过缜密侦查,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向道外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对于吴岩等7人的公诉,罪名是刑讯逼供罪。
经过检察机关的努力,不仅掌握了对于翟某、梁世全两人的刑讯逼供的案情,还审查出了在吴岩等正式警察的指使下,程小伟等社会人员还对王某、李某、张某等其余5人实施过刑讯逼供的犯罪事实,手段都是灌芥末油、手摇电话电击等,并且这7次刑讯逼供都发生在了2013年3月这一个月内。
2014年3月28日,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。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:吴岩、张思亮、赵晓光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,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中,使用变相肉刑手段逼取口供,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,均已构成刑讯逼供罪。程小伟、潘永泉、李迎彬、李龙春虽非司法工作人员,但在实际参与审讯活动时,与具备刑讯逼供犯罪主体身份的吴岩、张思亮、赵晓光等人共同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,应当以刑讯逼供罪的共犯论处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。
2014年5月15日,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,认定道外公安分局警察吴岩、张思亮、赵晓光;特情人员程小伟、潘永泉、李迎彬、李龙春等7人全部犯有刑讯逼供罪,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到一年的刑期。
法院回应火化尸体致证据链缺失 分局副局长被公诉
我国刑法中关于刑讯逼供罪有这样的规定,如果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,应该按照伤害罪定罪量刑;如果致人死亡的,则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处罚。
本案中,被害人梁世全在遭受刑讯逼供期间突然死亡,为什么法院会按照刑讯逼供罪来开庭审理该案件呢?带着这个问题,《法制晚报》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,该院政治部房主任接待了记者。
房主任告诉记者,因为警方在案发后第一时间“处理”(火化)了梁世全的尸体,造成检察机关无法进行尸体检验的局面,也就无法证实梁世全的死亡和刑讯逼供有直接关系,证据链随着尸体的火化缺失了。因此,检察院才按照刑讯逼供罪来起诉7人。
房主任还告诉记者,正是因为警方火化了尸体,所以检察机关才把道外分局一名副局长也列为调查对象。
截至发稿前,记者从道外区人民法院获悉,这位副局长已经因指使下属火化尸体,被检方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,并且已经于5月29日开庭。
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。(特稿记者辰光 蒋举)